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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學年度「國立臺灣大學勵學獎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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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學金名稱 102學年度「國立臺灣大學勵學獎學金」

申請日期 102年9月16日至102年10月14日止

 

獎學金名稱 102學年度「國立臺灣大學勵學獎學金」

申請日期 102年9月16日至102年10月14日止

申請地點 申請系統 https://host.cc.ntu.edu.tw/Scholarship/

附加檔案 辦法&專用申請書、家庭人口及經濟狀況表、清寒僑生審核表

獎學金金額 每名5萬元;已領公費或其他獎助學金,則僅補足5萬元之差額

獎學金名額 全校90名(詳細分配比例請閱辦法)

申請對象 碩士生、博士生、大學部、清寒

(一)本校學士班二年級(含)以上及碩博士班在學之學生,符合下列三項條件之一者:
1. 經縣市政府列冊為低收入戶。
2. 於一年內家中突遭變故,影響家庭收入。
3. 家境清寒,家庭總收入全年未超過70萬、家庭利息全年未超過2萬、家庭營利所得全年未超過5萬元。

(二)申請人前一學年學業成績尚須符合以下條件:
1. 前一學年學士班學生學業平均成績達80分以上或等第制成績平均績分(以下簡稱GPA)達3.38。
2. 碩博士班學生學業平均成績達85分以上或GPA達3.76以上,且前兩學期皆須在全班排名前百分之10。
3. 無任何學科不及格,且操行成績達85分或A等以上。
4. 碩博士班一年級新生不在此限。

(三)已領公費或其他獎助學金,而其一年總額未超過5萬元者亦得申請,惟審核通過獲本獎學金者,則僅補足5萬元之差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