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送本(113)學年度『毛氏獎學金』申請相關規定與文件,,有意申請者請於9月18日前備妥相關資料送系辦審核。
1. 該獎學金申請資格為(1)本院大學部二年級以上學生均得申請(112學年度非持本校成績或休學或缺一學期GPA成績者不得申請)(2)前一學年學業平均成績GPA3.38以上,無一科不及格且無不良紀錄者(請附成績單正本及獎懲證明正本) (3)不得兼領其他公費 。(詳如附件-獎學金設置要點及學校生輔組通知)
2. 申請文件為校內用申請表(如附)、本校前一學年學業操行成績單與名次證明正本及獎懲紀錄證明正本(詳如附件-獎學金設置要點)
3. 請於9/18(三)下班將申請文件送系辦彙辦。
4. 未能提出所有必繳文件者請勿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