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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學年度國立臺灣大學工學院研究生院長獎及校長獎推薦--8月1日前(1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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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 

同學好

工學院院長為提升本院研究生之學習水準,並獎勵其研究成果,特訂定國立臺灣大學工學院研究生院長獎設置要點(詳附件)。

本學期(7/31)可完成學位考試之研究生參加,每間實驗室至多推薦一名。需由指導教授推薦。

推薦學生需準備

1.個人簡歷簡報PPT檔(一頁)、2.論文摘要簡報PPT檔(二頁)、3.海報論文一份(A0格式PDF檔)之電子檔,檔名:材料系-OOO(姓名),8月1日前回傳。

受獎學生須於獲獎學年度畢業,並於當年8月31日前以該學年度畢業證書完成領取獎狀獎牌手續,未於當年8月31日前完成領獎手續者,將取消其受獎資格及紀錄。

系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