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學年度「錢思亮先生紀念獎學金」-9月15日止
(112)學年度「錢思亮先生紀念獎學金」申請相關規定與文件如附件。
1. 該獎學金申請資格為(1)限大二至碩一新生之本籍生。請以112-1學期從未領其他獎助學金之同學做推薦(曾獲得本獎學金者不得再申領)(2)本校前一學年學業等第績分GPA3.38以上,無一科不及格,且無不良紀錄者 。(詳如附件-獎學金申請辦法及生輔組通知)
2. 申請文件為申請書(如附1)、同意切結書(如附2)、本校前一學年成績單正本與名次證明正本、歷年獎懲紀錄正本、全家人3個月內戶籍謄本正本或影本、清寒證明正本或國稅局全家人所得資料清單(詳如附件-學務處生輔組通知、獎學金申請辦法)
3.未能提出所有必繳文件(含國稅局全家人所得資料清單、全家人戶籍謄本)者請勿提出申請
4.申請截止:9月15日。
生輔組公告網址:https://advisory.ntu.edu.tw/CMS/ScholarshipDetail?id=72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