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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灣大學學生自我傷害三級預防工作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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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灣大學學生自我傷害三級預防工作計畫
111.12.27 第 3137 次行政會議通過
壹、計畫依據
依教育部 111 年 6 月 2 日臺教(三)字第 1112803155 號書函暨該部「校園學生自我傷害三級預防工作計畫」辦理
貳、計畫目標
一、協助國立臺灣大學(以下簡稱本校)各院系發展與推動增進學生因應壓力與危機管理知能,並增進協助其他處於自殺危機或憂鬱中學生的教學與活動之技能。
二、增進本校教職員工生,對憂鬱與自我傷害之辨識及危機處理,增進即時處置知能。
三、落實本校各院系高關懷學生群之篩選,並建立檔案,定期追蹤,以減少校園自我傷害事件之發生。
四、建立本校自我傷害之危機處理標準作業流程。
五、增進本校專業輔導人員對自我傷害學生之有效心理諮商與治療之知能。
六、整合相關網絡資源,共同推動本校學生自我傷害防治工作。
七、建立並落實本校學生自我傷害三級預防工作模式。
參、推動策略
一、落實課程與教學
(一)建構尊重生命、關懷生命、珍愛生命之校園文化,結合校園生命教育計畫在正式課程、非正式課程與潛在課程之實施,積極落實校園學生自我傷害三級預防工作計畫之推動。
(二)將學生生命教育、多元智能和價值、心理健康促進和維護、壓力因應、提升問題解決力、挫折容忍力、負向思考和情緒之覺察、接納及調控策略、網路成癮與網路霸凌等網路不當使用、危機處理、自我傷害之自助與助人技巧,以及常見精神疾病與求助資源之相關議題融入本校教學課程及成長團體活動或工作坊計畫。
(三)將國立臺灣大學學生自我傷害防治三級預防工作計畫(以下簡稱本計畫)置於本校學生心理輔導中心網站,以利各院系學生與教師逕行運用,俾期及早辨識學生問題,即時提供學生協助。
(四)提供各院系相關宣導資料,以協助本校提升執行效率。
二、各類人員培力增能
(一)參與教育部辦理大專校院學生自我傷害三級防治之經驗分享與觀摩,透過示範學習精進本校推動之策略與行動方案。
(二)配合教育部之執行計畫培訓本校之核心推動人員以精進自我傷害三級預防。
(三)強化本校專任專業輔導人員自殺風險評估與危機處遇知能、強化對自殺企圖個案之中長期心理諮商與治療的知能訓練與督導。
(四)培訓校內教師、行政人員、學生或志工成為自殺防治生命守門人。
三、強化專業支持系統
(一)配合教育部成立之學生自我傷害三級預防推動小組至本校定期督導執行成果。
(二)妥善運用四區大專校院學生事務工作協調聯絡中心與輔導工作協調諮詢中心,提供本校處理學生自我傷害三級預防工作之相關諮詢協助。
(三)在實務工作上積極運用同儕討論,共商自我傷害三級預防工作之落實。
四、社會宣導推廣:結合社區資源辦理學校人員或家長為對象之生命教育及自我傷害相關預防活動。
五、研究發展
(一)分析本校自我傷害通報,探討校園自我傷害行為之成因,以作為研擬本校自我傷害三級預防工作之參考。
(二)配合教育部蒐集學生自我傷害三級預防相關資料。
肆、實施防制計畫本計畫執行計有初級預防、二級預防、三級預防等工作,茲分述如下:
一、初級預防:
(一)目標:增進學生心理健康,免於自我傷害
(二)策略:增加保護因子,降低危險因子
(三)行動方案:
1. 配合教育部定期督導本校實施本計畫。
2. 建立校園危機應變機制(附件 1),設立 24 小時校安通報求助專線,並訂定自我傷害事件危機應變處理作業流程;宣導學生可利用相關資源。
3. 由校長主導整合校內資源,強化各處室合作機制。
(1) 教務單位(教務處-含教發中心及數位學習中心、共同教育中心、生命教育研發育成中心):
i. 規劃將生命教育、心理健康促進和維護、壓力因應、提升問題解決力、挫折容忍力、負向思考和情緒之覺察、接納及調控策略、網路成癮與網路霸凌等網路不當使用、常見精神疾病與求助資源、憂鬱與自我傷害之危機處理、自助與助人技巧等相關議題納入新進教師服務資源與教師增能主題、融入教學課程及體驗活動。
ii. 發展或運用同步與非同步之上述數位學習課程與教材。
iii. 辦理學習規劃會談,對於有需求學生,宣導身心輔導資源,並視情況轉介相關輔導單位
(2) 學務單位(含校園安全中心、保健中心、學生心理輔導中心、生活輔導組、僑生及陸生輔導組、學生住宿服務組、課外活動指導組、學生職業生涯發展中心、原住民族學生資源中心、學輔中心等輔導相關單位,生命教育研發育成中心):
i. 建構輔導單位之正向溫馨形象,發展語言友善與文化敏感之諮商輔導服務或轉介管道。
ii. 舉辦促進心理健康(如:同理心溝通、尊重差異、避免不健康的完美主義、正向思考、衝突管理、情緒的覺察、接納及調控,以及壓力與危機管理)之活動。
iii. 培訓學生社團或自治團體幹部成為自己與同儕的自殺防治生命守門人,增加自我傷害危機辨識與處理及自我賦能、網路成癮及網路霸凌等網路不當使用議題之防治知能和學生求助資源運用。
iv. 強化教師、學務輔導,及校園安全人員之輔導知能:實施教師、相關學務輔導及校園安全人員針對同理心溝通、心理健康識能、自殺防治生命守門人、自我傷害危機辨識及處理知能、網路成癮及網路霸凌等網路不當使用議題之防治知能和其轉介資源運用。
v. 強化學務人員自殺防治通報轉介作業流程,與危機處理之教育訓練。
vi. 彙整校園輔導求助資源,提供師生求助管道資訊。
(3) 總務單位(總務處、環安衛中心):
i. 校園警衛人員危機處理能力之加強。
ii. 配合校內館舍管理單位需求,依法規進行建物防墜安全檢查,針對校園建物設置預防性安全設施。
(4) 人事單位(人事室、生命教育研發育成中心):
i. 提供教職員工正向積極的工作態度訓練,建立友善園氛圍。
ii. 依學生需求和學生輔導法建置充足專業輔導人力。
二、次級預防:
(一)目標:早期發現、早期介入,減少自我傷害發生或嚴重化之可能性
(二)策略:早期辨識或篩檢高關懷學生,即時介入
(三)行動方案:
1. 新生身心普查:依本校每學年度配合新生入學註冊期間,舉辦之新生身心適應普查,篩選並確認高關懷群學生,進行追蹤及輔導關懷。新生身心適應普查應符合專業法規及倫理。
2. 學業成績預警:結合家長、就讀學系及輔導單位多方資源,協助期中考後有學習困難者、本國學生第一次有學期修習學分達二分之一不及格者、特殊身分學生第一次有學習修習學分達三分之一不及格者,進行預警通知及後續輔導,改善學生學習成效。
3. 高關懷學生預警與轉介:提升校內教師、行政人員、學生對憂鬱與自殺風險度之辨識與危機處理能力,以協助觀察辨識與轉介;對所辨識出之高關懷學生群提供進一步協助。
三、三級預防:
(一)目標:預防自殺未遂者與自殺身亡的周遭朋友或親友模仿自殺,及自殺企圖者的再自殺
(二)策略:建立自殺身亡與自殺企圖者之危機處理與善後處置標準作業流程(附件 2 及附件 3)
(三)行動方案:
1. 自殺企圖:
(1) 個案處理依標準作業流程,視個案情況對校內之說明與教育輔導(降低自殺模仿效應),並注意其他高危險群是否受影響
(2) 安排個案管理,評估個案身心狀況,轉介後續心理輔導,以預防再自殺;與家長聯繫,提供說明、情緒支持與預防再自殺教育。
(3) 強化專業輔導人員對自殺企圖個案之自殺風險評估與危機處遇及中長期心理處遇之知能技巧訓練與督導。
2. 自殺身亡:
(1) 個案處理依標準作業流程,進行對媒體、校內相關單位、受影響之學生及班級之公開說明與安心輔導(降低自殺模仿效應)、家長聯繫協助及哀傷輔導,視需求轉介及高關懷追蹤輔導。
(2) 針對自殺身亡個案之親近同儕與教職員工,提供個別關懷與安心服務,評估其身心狀況,並提供相應心理健康資源。
3. 通報轉介,進行校園安全通報與自殺防治通報
(1) 知悉自傷和自殺事件後,依「校園安全及災害事件通報作業要點」進行校園安全通報。
(2) 針對知悉自殺行為情事時,在 24 小時內,依「自殺防治法」,於衛生福利部建置之「自殺防治通報系統」進行通報作業。
4. 網絡連結
(1) 對於自殺通報後的個案,視個案問題的複雜性,得邀請醫療衛生網絡內的專家及相關人員等,與個案處遇相關人員進行個案討論會議。
(2) 建立學校和區域醫療衛生網絡、自我傷害防治資源的雙向聯繫、銜接,及共照機制,提供個案多元資源連結。
5. 回報處理:學校發生學生自殺身亡事件應填具「學生自我傷害狀況及學校處理簡表」。
伍、計畫管考:
一、落實通報與危機處理之督導:落實本校發生學生自我傷害與自殺事件之通報與危機處理之檢討,並配合教育部進行危機處理(善後處置及預防再自殺)之即時督導。
二、督考機制:於本校學生輔導諮詢委員會定期報告及研討改進措施。
三、計畫經費:於本校年度預算相關經費項下勻支。
四、獎勵措施:
(一)本校防治人員(含教職員工生)具有優良事蹟者,得由學務處簽辦敘獎或表揚事宜。
(二)本校之核心推動人員(如學務主管)及實務推動人員規劃執行本計畫,成效良好並有具體績效者,將申請提報教育部獎勵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優秀人員表揚。
五、檢討修正:配合出席教育部舉辦之相關研商會議廣納各界意見,適切進行檢討修正,確保計畫有效推動。
六、本計畫執行情形後,由本校學生輔導諮詢委員會不定期檢討修正本計畫。
陸、預期成效:
一、初級預防:
(一)核定本計畫並公告實施。
(二)規劃生命教育融入課程,提升學生抗壓能力與危機處理、及自我傷害之自助與助人技巧。
(三)辦理推廣校園心理衛生教育、辦理生命教育影展等宣導活動。
(四)編製相關宣導資料納入自我傷害防治人員(教師、學務輔導相關人員、校園安全人員,及社團幹部)之培訓教材。
(五)協助維護或改善本校高樓建物防墜安全措施。
二、二級預防:
(一)進行新生身心普查,篩選高危險族群並適時介入輔導追蹤。
(二)進行學習預警,改善學生學習適應狀況。
三、三級預防:建立本校學生自殺之虞、自殺企圖或自殺身亡之危機處理標準作業流程。
柒、本計畫未盡事宜,悉依相關規定辦理。
捌、本計畫經本校行政會議通過後實施

國立臺灣大學學生安全事件處理流程

國立臺灣大學學生身亡事件處理流程圖

國立臺灣大學學生心理輔導中心自殺企圖者之危機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