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獎學金申請資格:
(1)本校大學部學生
(2)107學年度全年成績平均85分以上(附名次證明)
(3)操行成績85分以上(請附成績證明及獎懲證明)
(4) 尚未領取其他獎助學金者
(5)家境清寒, 需要經濟補助
2.申請文件:
校內用申請表(如附)、歷年成績單正本及排名、並檢附操行成績表、獎懲紀錄證明正本、自傳、一年內之全戶戶口名簿影本或3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正本、政府低收證明等
附件檔案為108學年度『財團法人俞國華文教基金會獎學金』申請相關規定與文件,請查閱,有意申請者請於108年9月16日前備妥相關資料送至系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