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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102年度獎助大學校院海外專業實習計畫(簡稱學海飛颺專案)開始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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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海飛颺.

選送優秀學生赴登載於本部網站之外國大學校院參考名冊之學校(不含大陸及港、澳)修讀學分,研修領域為人文社會科學、基礎科學及工程與生醫科技等三大領域。

補助對象:
1.具中華民國國籍,且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者,並於薦送學校就讀一學期以上之在學學生,不包括境外碩士專班生。
2.申請學海惜珠者,以持各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開立有效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補助證明,且在校成績為每系所前百分之四十或每班前百分之三十者為限。
3.參與學生應通過薦送學校規定之專業及語言能力條件。
4.依本要點申請計畫補助者,同一申請人,同一教育階段,以補助一次為限。

補助期限:
以一學期(季)或一學年為原則,補助每人新臺幣五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其補助額度

作業時程:
1.各校上傳校內甄選辦法:每年二月一日前。
2.受理各校申請補助計畫書截止日:每年三月三十一日止
3. 審查各校計畫書(包括初審及複審):每年四月至五月間。
4.核定並公告審查結果:每年五月三十一日前。

補助期限及額度:
1.補助期限以一學期(季)或一學年為原則,補助每人新臺幣五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其補助額度得依本部當年度經費預算調整。
2.每人實際獲補助額度由薦送學校自訂,得包括一張國際來回經濟艙機票款、學費及生活費等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