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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虎尾科技大學材料科學與工程系專任教師徵聘啟事 (至107年2月26日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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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用單位 : 材料科學與工程系

聘任職稱 : 助理教授

名額 : 2

應徵資格 : 博士學位

學歷 條件、專長 應備申請資料

1. 大學、碩士、博士學位

至少其中之一為材料科學與工程之學位,或博士學位為化學工程、化學與材料工程、機械工程、物理、化學之學位。

2. 所能任教科目至少需有3 門課(9 學分或9 學時)為本系大學部專業必修科目,且至少需有6 門課(18 學分或18 學時)為本系大學部專業必、選修科目,以上採計科目必需為修讀各級學位時所修習並取得學分之科目。

3. 具有專職二年以上之國內外業界實務經驗,且應與本系任教專業相關。

4. 對於人才培育及產學研究之推動有興趣;具金屬、陶瓷、電子、高分子材料、複合材料等材料製程技術專長者。

1. 學位證書及成績單影本各乙份。

2. 檢附相關證明包括經歷證明,如教師證書影本

(無則免)、業界實務經驗證明(離職或服務證明書等)。

3. 履歷資料(含自傳、通訊地址、電話、出生年月日、學經歷專長、教學研究構想書、著作目錄、博士論文及5 年內著作、產學合作經驗或計畫等有助佐審資料)。

4. 國立虎尾科技大學材料科學與工程系徵聘教師

應徵人員資料一覽表。

5. 應徵函。

6. 身分證影本。

7. 推薦信函二封。

8. 「應徵教師應備申請資料自檢表」一份(請確實勾選,確認應備資料齊全後簽名)。

起聘日期 107 年8 月1 日

聯絡人 何彩雯 辦事員

聯絡電話 05-63154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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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註:

一、本校新聘教師限期升等辦法自100 年8 月1 日起新聘之專任教師開始實施。

二、有意者請於107 年2 月26 日前備申請資料以掛號信寄達(以郵戳為憑)聯絡人,

合格者另行通知面談,所有文件請自存如無特殊要求恕不退還。

三、應徵者應於資格審核前備齊相關學經歷證明文件,未備齊者本校得不通知面試。

四、國立虎尾科技大學地址:632 雲林縣虎尾鎮文化路64 號(材料科學與工程系暨材料科學與綠色能源工程碩士班)。

校網址:www.nfu.edu.tw

系網址:http://nfusparc.nfu.edu.tw/bin/home.php

五、檢附「國立虎尾科技大學材料科學與工程系徵聘教師應徵人員資料一覽表」、「應徵教師應備申請資料自檢表」。(word 檔可至本系系網-材料系公告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