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學年度故何君先生紀念獎學金開放申請 111年9月15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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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學年度『故何君先生紀念獎學金』申請相關規定與文件如下:

1. 該獎學金申請資格為(1)本校大二以上在學學生 (2)上學年學業成績平均80分以上(附名次證明) (3)操行成績80分以上,無不良紀錄 (請附成績證明及獎懲證明) (4)家境清寒者優先 (5)受領本獎學金者,不得兼領其他獎學金。(詳如附件-獎學金辦法)

2. 申請文件為校內用申請表(如附)、同意切結書(如附)、本校成績單正本及排名、並檢附操行成績表、獎懲紀錄證明正本、戶籍謄本及政府清寒證明(詳如附件-獎學金辦法)

3. 請於9/15申請文件送系辦。

4. 未能提出所有必繳文件者請勿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