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學年度財團法人俞國華文教基金會獎學金(~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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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獎學金申請資格:

(1)本校大學部學生

(2)107學年度全年成績平均85分以上(附名次證明)

(3)操行成績85分以上(請附成績證明及獎懲證明)

(4) 尚未領取其他獎助學金者

(5)家境清寒, 需要經濟補助

2.申請文件:

校內用申請表(如附)、歷年成績單正本及排名、並檢附操行成績表、獎懲紀錄證明正本、自傳、一年內之全戶戶口名簿影本或3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正本、政府低收證明等

附件檔案為108學年度『財團法人俞國華文教基金會獎學金』申請相關規定與文件,請查閱,有意申請者請於108年9月16日前備妥相關資料送至系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