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資格:1.本校材料系大學部二年級(含)以上學生(不含研究生)2.前一學年學業成績排名達全班前百分之10,且未受記過以上處分者
繳交證件:1.一般用申請書2.歷年成績單、名次證明表及獎懲紀錄證明3.個人生涯的願景與規劃(約1000字)4.其他證明文件(例如:家境清寒證明或家庭遭遇重大變故之說明)
截止日期:4月10日前備妥相關資料送系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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